社團法人台南律師公會第35屆第7次理監事聯席會議紀錄

時間:112年6月15日(星期四)晚上6時30分

地點:台南大員皇冠假日酒店(台南市安平區州平路289號)

出席:蔡雪苓、曾怡靜、謝育錚、林媗琪、林金宗、黃俊諺、趙培皓、王盛鐸、鄭嘉慧、黃逸豪、蔡宜均、林泓帆、葉進祥、吳玉英、陳琪苗、陳寶華、陳佩琪、何宥昀

列席:李汶宜、李政儒、陳妙真

主席:蔡理事長 雪苓       記錄:陳妙真律師

壹、報告出席人數:應到20人,實到18人。

貳、主席宣布開會

參、通過本次會議議程

肆、確認上次會議紀錄

  【參見第334期台南律師通訊】

伍、上次會議決議執行報告

 一、案由:112年5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李慈容律師,計1位律師。

   執行報告:同意追認入會。

 二、案由:臺南地方法院函送判決本會一般會員C律師案。

   執行報告:已於112年6月9日南律苓字第11200339號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。

 三、案由: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舉辦「2023法律扶助國際論壇」補助活動經費案。

   執行報告:已於112年5月22日電話告知承辦人本會不予贊助。

 四、案由:全律會112年「優秀公益律師」推薦案。

   執行報告:已於112年5月31日MAIL回覆全律會本會無推薦人選。

 五、案由:本會第76屆律師節慶祝活動暨第49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籌備案。

   執行報告:已於112年5月29日召開第1次籌備會議。

陸、報告事項:

 一、主席報告:

5月12日在臺南地院的法官與轄區律師座談會中,我們有建議改變新市簡易庭的管轄範圍,且該簡易庭在夏季酷熱難耐。前者須從長計議,但就環境的改善,經地院董院長告知:新市簡易庭已在等候區裝設日立冷氣2台,並增設新市簡易庭機關名銜掛牌,便利民眾尋找,院長也感謝公會的善意提醒。

公會會館房屋的興建已近完工階段,6月13日我和秘書長、涵昕會同裝修廠商一同去作交屋前的檢查,有幾處小瑕疵已經記錄下來,並告知建商改善。

 二、監事會報告(陳琪苗監事報告):

   公會收支一切正常。

 三、各委員會報告:

(一)平民法律服務中心(趙培皓理事報告)

帳務、財務狀況正常無問題,從下個月起會把原本獨立的帳務結清,將帳務回歸公會管理。

(二)國際交流暨兩岸交流委員會(黃逸豪理事報告)

日本弁護士連合会国際交流委員來臺拜訪全律會,6月10日來臺南參訪,本會國際交流委員會協助接待,安排參觀奇美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司法博物館等地。感謝本會顧問林仲豪律師全程陪同並招待,也感謝蔡雪苓理事長設宴款待貴賓,期待未來臺日雙方有更進一步之交流。

(三)法律研修委員會(王盛鐸理事報告)

公平交易委員會有發函問本會有無酬金收費標準,已提供本會章程中訂立收費標準與訂立之過程,但表示僅為建議性質,無強制力。

(四)法律教育宣導委員會(謝育錚常務理事報告)

目前7月6-7日法律營已報名截止,共計有89名學生參加,在此徵求理監事們如果時間允許,歡迎到場幫忙,之後會再另行調查徵詢。

(五)司法改革委員會(鄭嘉慧理事報告)

司法人員評鑑請大家踴躍上網評鑑,目前為止只有3件。

(六)秘書處(李政儒秘書長報告)

   1.112年5月份退會之會員共計16人。

一般會員:蘇新竹、方溪良(逝世)。

特別會員:鄭智元(退1個月);孫銘豫、劉興文、邱雅文、黃郁炘、范其瑄、張弘康、謝瑋玲、張介鈞、李菁琪、陸正義、方浩鍵(月費均繳清);柯劭臻(尚欠5個月);俊國(尚欠16個月)。

   2.截至112年5月底會員總數742人(一般會員451人、特別會員291人)。

   3.截至112年5月底停止跨區執業人數145人(5月跨區12人、停跨16人)。會員可至本會官網查看每月最新會員人數結構表。

   4.6月1日召開112年第6次秘書處會議。

柒、討論事項:

 一、案由:112年6月份加入本會為一般會員吳禹萳律師及特別會員林心惠律師,合計2位律師,請追認。

   決議:照案通過。

 二、案由:本會112年5月份財務收支報告表審核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照案通過。

 三、案由:民眾C檢舉本會一般會員D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會員D未違反律師倫理規範。

 四、案由:有關丁巧欣律師函請撤銷110年6-11月跨區費用之徵收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不同意撤銷。

 五、案由:關於本會會員積欠會費是否依法進行起訴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1.針對欠費達13個月以上金額的10位會員優先處理。

      2.先聲請調解,調解不成逕行起訴。

 六、案由:臺南市政府遴聘「臺南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」委員推薦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推薦陳寶華律師、吳玉英律師代表。

 七、案由:第76屆律師節慶祝活動暨第49屆平民法律服務中心週年慶聯合活動案,請討論。

   決議:1.時間確定為9月1日(五)辦理。

      2.律師節出席禮及中心週年慶感謝禮各為500元禮券。

      3.會員攜親友1位出席免費,第2位起需自費,自費金額依餐廳之報價決定。

捌、臨時動議:無。

玖、自由發言:無。

拾、散會(20:30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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